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2012年以来回顾

发表时间:2024-01-04 09:26

公司法》规范企业设立运营核心法律,奠定市场运作之基石首次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1994年7月1日正式实,历经四度修订:1999年、2004年、2005年2013年当前版本经全国人民代表会于2013年12月28日布,2014年3月1日生效。此举对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发挥着决定性作用

现行《公司法》旨在推动更多投资者参与其中,提高效率及简化手续,将原先复杂的实缴注册资本登记制改为简单易行的认缴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彻底公司注册资本低限额,放注册资本要求,简化登记程序及其相关文件。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取消公司股东发起人)需在公司成立两年内交齐全部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纳全部出资的规定,同时也剔除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必须在公司成立时一次缴纳全部出资的条框代之以股东发起人行决定认缴额、出资方式和缴纳期限等事项,并公司章程。新公司法公司注册资本低限额方面,除了特例情况外,已全部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公司实到的资本也都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在进行公司登记时,提交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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